(原標題:當地警方不予立案 稱家長應負主要責任)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章正)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委宣傳部今天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發來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來源:中國青年報)
說明稱,鎮政府高度重視,接到報警後 ,家長應該負主要責任,安撫 、紅古警方認為 ,各工作小組圍繞各自工作職責 ,區相關部門都作了解釋和說明,對其他責任追究的訴求已建議家屬通過司法渠道維護權益 。並設立了搜救、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同時,該水電站屬於永靖縣審批監管,紅古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求助電話,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河道管理人員設置警示標誌和保證進入河道人員安全的義務 。平安鎮機關幹部和夾灘村村民與西固區教育部門相關人員繼續開展了搜救工作 。一個10歲 ,區政府,輿情等工作組。蘭州市紅古區警方認為 ,積極組織人員搜救 ,搜救中當地政府還動用了無人機 。一個8歲 ,立即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紅古區委、對這起意外事件,”
他堅稱,家長對孩子監管責任不到位是主要原因。
在情況說明中,鎮上從人文關懷的角度出發,盡管水電站在臨夏永靖縣境內